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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
2010年06月26日 

全市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经典伴我成长”——圣人故里诵读中华经典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审美情趣,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明办等五部门通知要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青团邹城市委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诵读内容以我国古代、近代、现代优秀诗、词、赋、曲、散文等为主,所选篇目应符合经典,内容健康。

二、比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1、表现形式要力求创新,朗读、朗诵、吟唱、歌咏结合、诗文情景剧等均可,可适当配以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2、比赛可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个人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朗诵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6月中旬至8月底为初赛阶段,初赛由各学校自行组织,9月份进行复赛、决赛,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办公室组织进行。

三、评奖办法

初赛由各校自行评出奖次。决赛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另外,还将评选最佳创意和优秀辅导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四、节目数量分配

每个镇街小学段各1—2个,镇中学各1—2个,市直学校各1—2个。

五、有关要求

1、初赛要在8月底前结束,各学校必须组织进行初赛(选拔赛),在此基础上确定上报参加复赛、决赛的人选。不举办初赛的单位不得参加复赛和决赛。

2、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邹城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参赛报名表》报活动组委会,过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顺利进行,市文明办专门成立了大赛组委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玲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殷延禄,市教育局长屈广喜任副主任,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办公室有关同志为成员。全市各学校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把此次活动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起来,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选拔工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联系电话:5213553,传真:5214934,电子信箱:zcswm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