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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税杯”2010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0年06月2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倡树时代新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通过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典型集体的感人事迹,激励全市干部群众学习先模人物的高贵品质、崇高精神和模范行为,同心同德,奋力开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中共邹城市委宣传部、兖矿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党委政工部、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里能里彦发电有限公司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地税杯”2010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候选人事迹要以“感动公众、感动邹城”为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时代精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均可推荐:

1、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优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3、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荐范围:

1、所有在邹城市居住、工作的公民或集体,且事迹发生在邹城辖区范围内。

2、近两年来,被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集中宣传过的重大典型人物;在全社会产生过积极影响,得到社会普遍关注和广泛认可的先进模范;在平凡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劳动者,都可参加本次评选。

3、已获得过前两届“‘感动邹城’人物(事件)”以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获得过提名奖的集体和个人可再次参评。

三、评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下发评选活动通知,通过市内外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媒体开设专栏,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驻邹企业分层召开动员会,部署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范围、方法步骤等,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