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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展窗口文明风采,创优质发展环境”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09月03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建设步伐,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窗口行业中广泛开展“展窗口文明风采,创优质发展环境”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邹城”活动主题,大力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推进规范化管理,组织动员行业窗口的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全面提升文明窗口的创建水平,影响和带动全市人民行动起来,讲文明、重礼仪、树新风,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范围和责任单位

本次竞赛活动主要在与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0个窗口行业中进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共分三组:

1、司法和行政执法组(14个)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国土局、药监局、城管执法局

2、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组(17个)

发改局、招商局、经贸局、财办、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建设局、劳动局、科技局、计生局、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体育局、民政局

3、窗口服务组(19个)

交通局、卫生局、邮政局、审批中心、供电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联通公司、信用联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邹城火车站、邹城汽车站、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三、竞赛内容

本次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大力推行“五种”规范,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奉献意识,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具体标准如下:

1、语言规范:工作人员主动使用十字文明用语,不讲服务禁语,普及行业规范用语,推广普通话。推广“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仪表规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规范着装,整洁干净,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可亲。

3、行为规范:干部职工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执行“三德三做”(在单位讲职业道德,做文明职工;在社会讲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在家庭讲家庭美德,做文明成员),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积极进取,自觉维护窗口形象。

4、服务规范:窗口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便民服务设施齐全。坚决杜绝伪劣商品,认真做好售后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杜绝冷、横、硬和“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有健全的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有情况记录。

5、环境规范: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窗明几净、秩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