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委同意,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对香城镇、城前镇、中心店镇、北宿镇、太平镇等5个镇所辖24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两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从事村(社区)管理事务的有关人员。
主要巡察以下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下问题: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重点检查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1)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对照《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聚焦脱贫质量、“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等,看是否对脱贫攻坚任务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村干部作风漂浮,对本村扶贫情况掌握不深不透,对脱贫攻坚的任务和目标不学习不了解;是否存在贫困户识别和脱贫退出不精准,扶贫措施针对性不强,脱贫成效欠佳;是否调研不充分、急功近利、盲目上项目,导致扶贫项目收益率低或无收益;是否存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向非贫困户发放专项扶贫资金,甚至挤占、冒领扶贫资金;是否存在村干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贫困户范围。
(2)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看村(社区)党组织是否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对村(社区)范围内污染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组织党员、群众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有没有在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破坏环境、参与或纵容抢占自然资源、农地非农化、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村(社区)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是否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没有党员干部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殴打群众,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财产。
(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情况。检查村级组织体系是否完善,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作用发挥是否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有没有监督缺位,是否存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发挥,与群众联系不密切,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具体,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力、处置办法不多等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查看村(社区)党组织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及时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各项政策部署;有没有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信仰宗教、参与支持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严,对宗教意识抢夺基层阵地警惕性不高、主动作为不够、信教人数众多等问题。
2.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看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是否有力,有没有党的领导弱化、边缘化,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服务群众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足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有没有“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不经常、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务工作不会做等问题;党员队伍管理是否严格,有没有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甚至违规发展党员,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缺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犯群众利益、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看党员干部是否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有没有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务村事不管不问,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甚至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是否在惠农补贴、扶贫救助、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其他涉及群众事务过程中暗箱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是否严格执行村级事务管理“六规范”有关规定,有没有资产资源底数不清、处置随意,以及挥霍、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等问题,有没有集体建设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存在侵占公物、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
4.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领域方面。重点检查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低保政策、危房改造政策、医疗和养老保险政策等情况。看是否存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优亲厚友、虚报多报套取补贴款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低保政策不严格,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动态调整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程序选定危房改造户,将不符合危改条件的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存在超标准建设及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养老保险信息是否更新不及时,存在村民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是否存在为民服务意识欠缺,对村(社区)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环境卫生、道路建设、安全用水、用电保障、农村改厕等民生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问题。
5.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方面。重点检查配合巡察工作、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看是否自觉配合巡察工作,存在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提供材料、说明问题不主动、不配合,甚至提供假证明、制造假现场,提前沟通、统一口径,搞攻守同盟问题;是否对整改工作不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落实不到位,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存在整改“过关”心态、“新官不理旧账”,没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等问题。
6.其他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各巡察组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第二巡察组
组长:白金锋 副组长:张冉冉
巡察单位:城前镇所辖部分村党组织
巡察组办公地点:城前镇政府办公楼501、502、503、504房间
意见箱设置位置:城前镇政府办公楼一楼楼梯东墙、镇综治中心门口、镇市民中心一楼北侧茶水间、各被巡察村村委会门口或村务公开栏
巡察组公开电话:1859522830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2@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73500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8月3日
第四巡察组
组长:贾庆祥 副组长:马国防
巡察单位:北宿镇所辖部分村(社区)党组织
巡察组办公地点:北宿镇政府院内纪委办公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护驾山路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北侧、连青山路北首(老一中西墙北首)、矿建路民生银行(凫山街道办事处西)西侧,北宿大街矿区家属院北区公开栏东侧、三中对面南墙(公交站牌南),各被巡察村(社区)
巡察组公开电话:1859522830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4@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为民服务中心(原政务服务中心)526房间(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273500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8月3日
第五巡察组
组长:郑斌 副组长:李怀玉
巡察单位:香城镇所辖部分村党组织
巡察组办公地点:香城镇政府办公楼二楼206房间、原二楼接待室、2003房间、四楼401房间
意见箱设置位置:香城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北门西侧、镇政府大门外东侧、镇国土所大门西侧、各被巡察村村委会门口
巡察组公开电话:1859522831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5@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五巡察组),邮编:273500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5月9日至8月3日
第六巡察组
组长:王波 副组长:李法强 时迎林
巡察单位:太平镇所辖部分村党组织
巡察组办公地点:太平镇政府行政办公楼1303、1305、1309、1311、1315房间
意见箱设置位置:太平镇政府院内为民服务中心门东宣传栏、镇政府大门东侧、幸福河公园南门东侧宣传栏、各被巡察村
巡察组公开电话:1855376730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6@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六巡察组),邮编:273500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8月3日
第七巡察组
组长:聂静华 副组长:梁成
巡察单位:中心店镇所辖部分村党组织
巡察组办公地点:中心店镇政府办公楼601、605、607、608、625房间
意见箱设置位置:中心店镇政府办公楼东墙、办公楼后车库门口、各被巡察村
巡察组公开电话:1855376730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7@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七巡察组),邮编:273500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8月3日
中共邹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 上一篇:巡察公告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推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