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邹城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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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文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慈善事业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事业,慈善募捐和救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先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吴波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首先,有请王兴局长向大家介绍我市慈善工作和“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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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邹城市民政局向前来参会的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民政和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就202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相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慈心一日捐”活动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倡导推动,自2004年起在全省每年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201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慈善组织在全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12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每年与省、济宁市联动集中开展好全市 “慈心一日捐”捐赠工作。为做好今年的“慈心一日捐”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又联合印发了《202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慈心一日捐”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公开透明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个人捐赠外,倡导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同时,鼓励大中小企业普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倡导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微基金,在镇(街)、村居(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慈心一日捐”活动为社会各界搭建了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平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成为我市慈善募捐的品牌项目,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年来,特别是2005年9月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积极服务于全市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大局,依托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扶老、节日送温暖等救助项目,加大对低保家庭之外的因病、因残、因学致贫的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确保精准帮扶,解决群众就学、就医、生活困难,累计发放慈善款物1.31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53万户。其中“情暖万家”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3万余户、5.38万余人,实现了应救尽救;“朝阳助学”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城乡困难学生1.8万余人,实现了城乡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全覆盖;“夕阳扶老”救助活动,共走访慰问和救助特困供养老人、建档立卡困难老人和社会独居老人2.8万余人次;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开展各类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3331次,市镇村三级共帮扶走访孤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2.63万余人,促进了孤困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慈善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在这样的特殊时刻,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倡导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爱心善行暖民心”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献爱心,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帮扶需求,形成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驻邹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放到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保障改善民生、打造美丽和谐幸福新邹城的高度来定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总体上安排为7月至10月进行,7月上旬至10月中旬为集中捐赠阶段,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参与“慈心一日捐”一是直接进行现金捐赠。二是与市慈善总会签订合同认捐慈善冠名基金或微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认捐规模一般分四个档次:慈善微基金(0.1万元—10万元),适合个人、家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认捐设立;小型慈善冠名基金(10万元—100万元),适合中小型企业认捐设立;中型慈善冠名基金(100万元—1000万元),适合大、中型企业认捐设立;大型慈善冠名基金(1000万元以上),适合大型企业认捐设立。三是根据市慈善总会设定的慈善救助项目,通过定向捐赠现金或认捐项目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慈善捐助,支持特定困难群体救助项目开展或结对资助特定困难群体、家庭或个人。捐赠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减免政策。

“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将由市慈善总会统一接收。社会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由市慈善总会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对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市慈善总会统一向捐赠者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票据。活动结束后,在邹城政务网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募集资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用于开展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牵手关爱行动等社会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助项目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捐赠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意愿进行定向捐赠。企业所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可优先用于单位内部困难职工的救助。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借此机会,请广大新闻界朋友们,广泛宣传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心一日捐”工作,对您们的帮助和支持再次致以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杨思文】感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名称,谢谢。

济宁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刚才,听了王局长对202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介绍,对慈善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有个问题问一下,企业开展慈善捐赠,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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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出台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到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实施捐赠后,务必请受赠方也就是我们慈善总会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 

邹鲁融媒】各位领导好,我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请问个人开展慈善捐赠,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呢?

【吴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出台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个人在实施捐赠后,根据个人需求,也可以请受赠方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

大众网】各位领导好,我是大众网的记者。“慈心一日捐”是全市性集中捐赠活动,作为具体的捐赠接收方,请问市慈善总会作了哪些准备、有哪些措施让社会各界热情参与、放心捐赠?

【吴波】作为善款的具体接收方,市慈善总会将依法加强慈善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把善款用在最恰当的时机、最需要的人群、最急需的地方,让爱心得其所用其实结其果,并将根据《慈善法》信息公开之规定,继续举办“慈善公开周”等系列慈善全公开活动,更进一步地把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以及慈善款物的运行全过程摆在公众眼前,敞开账目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包括捐赠人、受益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新闻界的朋友届时给予现场监督评议,向社会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和良心账。

杨思文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如果还有需要深入采访的媒体,可以在会后联系邹城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253571。近年来,市慈善总会积极探索实践,主动寻求作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资金,努力开拓慈善工作服务领域,开展了扶贫、安老、助孤、助学、助困、助医等多方面的慈善救助项目,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请媒体继续关注邹城市慈善工作,为今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

添加时间:2022-07-0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