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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2013年07月12日 

邹文明发〔20136

邹城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吸引全市干部群众投身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思想道德修养、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济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提升市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将先进的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意识,建立起覆盖全市上下各个领域的“道德讲堂”网络,进一步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

二、内容形式

(一)活动内容以加强“四德”建设为重点。社会公德建设:以“礼仪”为核心,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为核心,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家庭美德建设:以“和睦”为核心,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个人品德建设:以“友善”为核心,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二)在每一场讲堂中,要按照“五个一”流程进行。“唱一首歌曲”:每一次开讲前,组织学唱公民道德主题歌曲;“看一部短片”:围绕主题,组织群众观看一部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短片;“诵一段经典”:组织群众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和征集的公民道德“三字经”;“讲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或传统美德的典型事例;“作一番点评”:由群众评议身边好人故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

三、讲堂类别

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在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的同时,进行归类整合,重点推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五类“道德讲堂”建设。市文明办负责“道德讲堂”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1、机关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机关工作人员。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均要设立机关道德讲堂。要与“廉洁教育讲堂”相结合,以倡导廉洁勤政、忠诚负责、为民务实、知礼守礼等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作风、提升效率、搞好服务,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

牵头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镇街。

2、企业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企业家和企业职工。全市大中型企业均要设立企业道德讲堂。在企业家中以倡导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企业职工中以倡导敬业爱岗、自强自立等为主要内容。引导企业把道德教育纳入到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打造以先进道德理念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凝聚力,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镇街。

3、学校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在校学生。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均要设立学校道德讲堂。以倡导“三心教育”(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吸引和拉动学校、家庭、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道德建设,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4、社区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社区居民。全市各街道、社区均要设立社区道德讲堂。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孝亲敬老等为主要内容,发挥志愿者等社区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整合社区各类阵地,丰富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居民在主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5、村镇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农村居民。全市各镇街、村居均要设立道德讲堂。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根据当前农民价值观的接受特点和生活习惯,精心设计“道德讲堂”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吸引农村居民广泛参与。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阵地建设。在活动形式上,要在“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育身边人”的基础上,坚持走特色化道路,实现普及和创新并重。在建设标准上,要做到“四有”: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在学习时间上,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确保每月至少安排一场“道德讲堂”。在布局安排上,要按照“就近就便、类型齐全、覆盖合理、有序推进”的原则,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在全市推开。

(二)丰富宣讲内容。各类“道德讲堂”建设要与正在开展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感动邹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济宁好人”推荐、身边好人评选、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紧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讲队伍,开展宣讲。一是先进模范讲,组织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二是专业宣讲人员讲,组织培训专门的宣讲员队伍到群众中间进行巡回宣讲;三是身边群众讲,组织广大群众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使群众成为“道德讲堂”的主人。

(三)及时推广宣传。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按照“有健全的领导机构、有多样化的宣讲队伍、有专门的活动场所、有操作规范的主题活动、有完备齐全的活动资料、有突出的实际效果”的要求,率先建立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示范讲堂。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推广基层在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积极探索建立广播“道德讲堂”、电视“道德讲堂”、网络“道德讲堂”。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 “道德讲堂”建设情况,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牵头单位、镇街要加强对全市“道德讲堂”建设情况的调研督查,定期以实地旁听、群众问卷、查看台帐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抓紧建设“道德讲堂”。自今年起,市文明办把“道德讲堂”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检查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未正常开展活动的,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降级、末位淘汰或撤销称号。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