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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08月02日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着力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和谐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着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循环型经济强市”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1、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放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头等位置,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理论普及为重点,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特别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市广泛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仁爱和谐、诚信合作、既往开来、追求卓越”的“邹城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邹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水平。

二、全面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等纪念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继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集中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化“知八荣八耻、做文明市民”主题实践活动,力求在宣传教育、普及实践、建章立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推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建立公益广告库,按照省《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发布办法》,加大在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集镇建设公益性广告的力度,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

4、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涉农服务、家庭装修、食品保健、医疗卫生、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推行行业服务规范,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欺骗欺诈、强买强卖等问题,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继续开展诚信企业、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创建活动,组织推荐省第二届文明诚信百佳企业。

三、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不断深化“文明邹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文明山东”测评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按照“文明邹城”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研究新一轮创建规划和工作计划,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开展活动,制定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文明创建落到实处。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编写《文明礼仪手册》,不断充实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组织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和演示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讲礼貌、懂礼节,树立文明新风。广泛开展“做文明导游员,创文明旅行社,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宣传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优化全市旅游环境。

6、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科教、计生、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强化社区思想教育、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规范社区治安秩序,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基础。广泛开展“和谐村居”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镇村等评选活动,制定评选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增强创建工作活力。继续加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力度和指导力度,全面推动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实施城市环境“畅洁绿美”工程,切实抓好国、省道沿线镇街、村庄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

7、切实发挥文明创建品牌的示范作用。抓好样板社区、文明示范街、“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城市交通“三让”、农村示范点、典型宣传等精神文明建设品牌。积极参与济宁市第五届精神文明“四十佳、双百佳”评选活动,适时召开“十大孝星”表彰会等各类典型表彰会、座谈会,加大精神文明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8、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形式。在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基础上,创新形式手段,严格考核监督,使“行风热线”节目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协助办好《邹城宣传信息》,拓展创新“月度新事”评选内容,广泛开展适应形势的文明评选活动。积极开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以规范制度、健全机制为重点的城乡志愿服务活动,制定社会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9、继续加强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建设。全面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邹文明发[20062号文转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实施城乡统筹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协调动员各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机关、驻村工作组与农村开展结对帮扶,全面支持、参与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内完成100个村庄的创建任务。

10、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镇(街)标准化文化中心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大院、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邹文建发[2006]3号),进一步加强镇标准化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村文化大院等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农村文明载体建设,年内完成5个镇标准文化活动中心,100个村文化大院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文明信用建设,继续开展“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文明新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推动“双进双建”、“关爱女孩行动”,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培育新型农民,倡树文明新风。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11、切实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大对淫秽光盘、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书”的专项治理,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宣传错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不良文化行为。继续推进“文明上网”工程,开展“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系列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便于管理、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阳光连锁网吧”。

12、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保障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青少年活动场所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适时公布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流出儿童”、“流散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带动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13、组织开展各类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小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模式,继续推广市第四中学“仁智”教育、第六中学“道德周记”、杏花村小学“家校互动”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继续开展“爱心献社会、温暖你我他”、“关爱寒门学子”、“城乡儿童手拉手”等系列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读好书、唱好歌、讲好故事、看好电影”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以弘扬感恩文化为着力点,重点开展以“四个感谢”和“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常怀感恩心、践行荣辱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激发未成年人热爱祖国、感恩他人、回报社会的意识。

六、加强精神文明工作队伍建设,保持团结奋进的精神状态

14、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调整市文明委成员,完善市、镇街、村居精神文明工作网络,充实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专题工作调研制度等,加强市文明办同文明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上下互动、左右配合、各展所能的工作格局。

15、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素质。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加大对精神文明工作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16、总结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和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坚持“三贴近”原则,围绕和谐文化建设、和谐创建活动、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等,开展调查研究,结集出版一批优秀调研成果,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理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上水平,努力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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