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目标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邹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邹发 [2004]2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目标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
1、调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为重点,把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改进和建设,深入研究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结合“诚信邹城”建设,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注重道德体验,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教学和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8、拓宽素质教育的思路,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活动、怡情益智的课余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办好青少年文化长廊作品展示活动,丰富课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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