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晋春的提请,于2021年8月27日表决通过,任命:
刘传生为邹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绪祥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冯美桥为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文清为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克斌为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朱卫兵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苗勇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孔庆民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敏为邹城市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彬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永升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亚瑟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北宿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强为邹城市人民法院中心店人民法庭庭长;
张志浩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尚旭洋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庆国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北宿人民法庭副庭长;
冯之浩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传生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北宿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绪祥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苗勇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彬的邹城市人民法院中心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亚瑟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蒋舒鹏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强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北宿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