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坚决防控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疫情形势严峻,防疫任务艰巨,山东省启动了重大公共卫生一级应急响应,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规定,邹城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倡议全市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募捐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募捐事项
1.邹城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将设立账户,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资金。
2.接收捐赠物资的范围:N95-9132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连体服、过氧乙酸消毒液、84消毒液、快速手消毒液等用品。暂不接受与疫情无关的物资。所有捐赠物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联系方式
(一)捐赠账户
账户:市红十字会
账号:160800302920013881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
账户:邹城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备注:邹城市慈善总会)
账号:1608003029200106869-000000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
联 系 人:刘老师、仲老师
联系电话:0537-5115611 18369858999
0537-5253571 13465376277
(二)物资捐赠渠道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5213698 13355374699
物资捐赠地址: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邹城市名泉路1380号)
三、募捐管理
本次募捐活动,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负责具体实施。捐赠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捐款意向(捐款请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款)等信息。捐赠物资根据一线防护需求,统一调配使用,将公布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的关心支持!
邹城市红十字会
邹城市慈善总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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