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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邹城市石墙镇江庄村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邹城市石墙镇江庄村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CTW-2025-022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10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评审办法中需要提供的验证资料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以上证件中如果具有电子证书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现变更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评审办法中需要提供的验证资料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以上证件中如果具有电子证书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原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址:邹城市石墙镇

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3792391130

代理机构:邹城天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万德广场1号楼

人:孙福鹏

联系电话:18053766615

电子邮箱:zcnt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