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托育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合照.jpg

杨思文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邹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很高兴邀请到邹城市政府副市长布方锋先生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宪忠先生,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刘䶮先生,邹城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副科长李素汝女士,请他们共同为大家介绍邹城市托育服务工作开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首先,有请布市长介绍总体情况。

布方锋.jpg

布方锋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邹城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宣传表示衷心地感谢。

托育服务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邹城市以创建省婴幼儿照护示范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群众托育需求出政策,聚焦托育机构壮大重扶持,立足行业健康发展强监管,不断扩大优质托育资源供给,持续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邹儒润育”托育品牌努力实现让家长省心、放心,让托育机构发展顺心、安心。今年新增备案托育机构48家,累计达到105家;新增托位1340个,累计总数5771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达到4.9个,建成省级托育示范机构1处、济宁市级托育示范机构3处。

一、坚持政府高位推动,在系统谋划上强支撑

完善工作保障体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21个相关部门、16个镇街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成立市托育服务行业党委、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健全完善托育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对托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事项,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关于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机构补助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加大托育机构财政资金奖补力度,新建托育机构,每托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登记备案托育机构,乳儿班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他班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托育机构用水、电、暖、气均执行居民价格,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坚持多方协调联动,在有力有效上强服务

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专业指导,市发改、市卫健强化牵头作用,先后组织召开10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托育服务工作;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卫生、安全等专项及联合检查50余次,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市计生协打造“向日葵亲子小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提供优生优育服务;市总工会对在示范机构入托的工会会员家庭提供每孩每年700元资金补助,高于济宁市500元补助标准;市团校与第三方合作建立了托育中心,为就近单位职工婴幼儿入托提供便利;市妇联开展全市家庭教育百场巡讲活动30余次,提升家庭育儿能力。

三、坚持示范引领带动,在多元发展上求突破

优选多家幼儿园打造“托幼一体”托育服务模式,通过专业测评,在全市200余家幼儿园中筛选出85所设施完备、师资雄厚的幼儿园,增加“托幼一体”托位数4295个。依托儿康中心打造“康复托育”模式,针对缺陷婴幼儿实际情况,实行“医教康”一体化托育服务模式,现有“特殊关照”托位数140个,为100余名特殊儿童提供托育服务。利用社区闲置用房打造了“社区嵌入”托育服务模式,建成社区托育点3个、托位数120个。引导企事业单位打造了“单位兴办”托育服务模式,鑫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托育服务中心,被评为2023年山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利用早教机构现有硬件设施和品牌资源,在开展专业早教及家庭教育咨询同时,拓展平台融合发展托育服务,打造“早教+托育”服务模式。

下一步,我们秉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教育理念持续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探索托育服务运行模式,关心支持托育机构发展,将托育服务这项民心工程落实到位,推动邹城托育服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减轻育儿家庭养孩负担,解决家庭后顾之忧。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杨思文】感谢布市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现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名称,谢谢。

【邹鲁融媒】各位领导好,我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疾病防控、儿童诊疗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请问在托育服务方面如何利用这些资源提升机构服务能力,请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孟局长回答。

孟宪忠.jpg

【孟宪忠】市卫生健康局注重婴幼儿健康成长和早期发展,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专业优势,整合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促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拓宽托育服务“医育结合”新路径。今年,我们开展了“邹儒润育,健康护航”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为托育工作提供健康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机构“点单”,供给多项优质服务。医疗机构制定托育机构签约服务包,根据托育机构需求开展“点单式”服务,与辖区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协作签约机制,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健康指导员46人,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规范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健康监测、卫生保健、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等工作;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完善0-3岁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强化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干预和动态随访管理。

传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儒医护幼”中医药保健服务,在托育机构进行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根据不同月龄传授摩腹和捏脊、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等适宜技术的方法。依托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对基层人员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融入托育机构签约框架,促进中医药保健深度参与托育。

整合资源,加强专业指导培训。建立专家库,健全技术指导、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安全防护、质量评价等机制,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牵头,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托育服务健康指导员、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三类人群培训,促进托育机构开展高标准同质化的照护服务。各级医疗机构深度参与托育机构“妈妈课堂”等亲子活动,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大讲堂,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形成“家、园、医”三位一体共育模式。

通过“医育结合”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从业人员照料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和育儿家庭间互动互通的养育照护环境,促进全市托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济宁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济宁日报的记者。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此类业务如何申请?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是多少?能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吗?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科长回答。

李素汝.jpg

【李素汝】好的。

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其中,用电价格按照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用暖价格按照当地居民价格执行;用水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执行;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执行。托育机构申请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应向有关单位提交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符合条件的,自受理次月起执行居民类价格,相关手续每三年续办一次,逾期未办理的,不再执行相关价格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托育机构与有关单位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

普惠托育机构收费项目为托育费,托育费指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办及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乳儿班最高每生每月1400元、其他班最高每生每月1200元。(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乳儿班最高每生每月1600元、其他班最高每生每月1400元。(三)对于实行半日托、计时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按不超过全日托托育费标准的50%计算。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应在不超过最高限价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乡区域、服务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本机构具体托育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开。服务性收费应以方便婴幼儿托育为目的,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代收费项目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邹城在线各位领导好,我是邹城在线网站工作人员请问我市托育机构申请备案都需要哪些程序,对于备案托育机构又是怎样进行管理的?

杨思文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刘书记回答。

刘䶮.jpg

【刘  已经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包含教体部门批准的提供23岁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在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备案名称应与登记名称一致。托育机构登录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3年;托育机构场地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修订版)要求;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要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安保人员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的《保安员证》,并由获得公安机关《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评价为“合格”的《济宁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验收及备案证明;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方面,持续推动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辖区托育机构及婴幼儿家庭,加强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规范化管理促发展。建立“星级评价团队”,由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托育机构“机构设置”“保育管理”“安全管理”等8个指标开展管理质量星级评价,形成“赶超比拼”的氛围,促进托育机构质量管理不断提升。

各镇街卫生监督所牵头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提升托育机构质量管理,对辖区整体儿童保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依法对托育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辖区托幼机构监督档案,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和规范运营自主管理能力。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杨思文感谢各位领导的解答和媒体记者的关心关注,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有还想深入采访的媒体,可在会后联系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5214364。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添加时间:2023-12-05 16: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