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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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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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的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为纪念这一重大节日,市政府将举办一系列庆祝宣传活动。本次新闻发布会正是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向大家通报全市环境保护有关情况,并重点介绍社会普遍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情况。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书寅先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局长步士锋先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高凤军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主任科员张成立先生,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常涛先生,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董爱国先生

受邀来到今天新闻发布会现场的媒体有:《济宁日报》《济宁晚报》驻邹城记者站,邹城电视台、《新邹城》报、邹城外宣网、邹城在线、新邹城网的媒体朋友。欢迎大家。下面,首先请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书寅先生致发布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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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寅】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向出席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关心支持邹城环保事业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压力异常巨大,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以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以大气、水、危废污染治理为重点,紧盯问题,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奋勇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5.65,同比改善9.5%,PM10、PM2.5、SO2、NO2数值分别为101、55、17、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4.7%、12.7%、32%、3%,蓝繁天数达到271天;白马河出境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也被济宁市评为“济宁市生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一是狠抓各级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改措施,先后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案件49件、生态环境2018-2019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通报问题22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1项共性问题,11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问题,已进行了整改;3项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其余7项问题正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正在积极推进。二是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28名,印发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精心组织推进入户调查工作全市纳入普查范围1140家普查对象已顺利完成填报,其中纳入普查工业企业68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39家,集中式43家,生活源锅炉37家,入户排污口33家,目前正审核普查数据。三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环保八条加严标准措施,持续深化建筑扬尘、散煤燃烧、道路保洁、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大气面源污染整治,完成2.1万户气(电)代煤改造、5.1万吨清洁煤推广、158家涉VOCs企业排查整治。投资4200余万元,购买洒水车、雾炮车、清扫车等104部制定专门奖补办法,实施重型柴油车提标改造对沙场、煤场及企业内部堆场实行封闭式改造;140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并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城区由“限放”改“禁放”,有效降低了烟花燃放量。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建立实施“4+3”绿色管控制度,精准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四是深入实施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点企业提标改造,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到山东省和济宁市加严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304家,集中规划建设养殖小区7处。每月委托第三方对19个镇域河流进行断面监测,有效推进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成8个镇420个村庄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基础状况调查五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投资200多万元加强监管平台软硬件建设,提升完善在线监测、在线监督、在线管理、在线指挥四大功能,目前已纳入污染源企业523家,环境敏感点1736个,累计完成线上巡查交办问题2200余件,网格员线下巡查并整改问题35000余件,有效发挥线上线下联勤联动新优势。扎实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污染源自动监控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汽车维修行业整治、木材加工行业环保提升、铸造行业环保提升”等八大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快速整改,对违法案件一律严格处罚,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139件,罚款1100万元移交47起,拘留35人。六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我市生态红线优化方案调整峄山自然保护区、十八盘自然保护区以及凫山自然保护区三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加速推进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开辟“环境治理”等专栏,刊登50余期。并充分利用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形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污染治理,形成全市群防群治环境污染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下步,市委、市政府将保持生态环保战略定力不变,围绕落实“生态环保三年攻坚行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全社会动员在此,也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绿色理念,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张华】

谢谢刘市长。下面的时间,我们媒体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各自所在媒体的名称。

【济宁日报】

今年“环境日”世界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请问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采取那些措施?另外,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我市将开展哪些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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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士锋

好的。首先,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多年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家知道,我们邹城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火电、煤化工产业基地,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先天条件,加之不确定的自然因素影响,决定了我们大气环境质量每改善一微克都要比其他县市区付出更多努力!近年来,邹城市始终把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发展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治本”上,制定实施了《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邹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治标”上,以解决大气污染大气污染“四大主要成因”、“两大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今年以来,尤其是进入5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多次高规格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兼一线总指挥的集中攻坚指挥部,制定出台《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专班攻坚方案》,8工作专班紧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分线治理、整体推进”,对大气污染隐患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的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责任单位和包保领导,列出清单、建好台账,严格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加大现场督查力度,掌握最新进展情况,按照“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没有举一反三组织整改不放过、长效机制建设不落实不放过、环境执法不严不放过、环境质量不改善不放过”的总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二实施“大攻坚”。严格执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联防联控措施,实施了扬尘污染管控、非煤矿山扬尘管控、成品油市场监管、重型柴油车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工业企业治理及河湖治理七大攻坚战,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同时,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夜间执法检查,实行错时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一律从快立案从严处理顶格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行停产、限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监管到位、整治有力、不留死角,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19年,累计立案处罚28件,罚款20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件。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坚定不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责任制,对排查梳理的大气污染防治隐患问题由涉及责任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指挥调度、推动落实,切实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源,把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同时加强宣传曝光,一方面,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最新决策部署及好的经验做法,树立生态环保先进典型;另一方,加大反面曝光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及时曝光环保不作为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曝光整改问题3200余个,有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环境日世界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自去年开始,我国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要求连用三年。为纪念环境日,我们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氛围,一是在人民广场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届时将组织街道、部门和企业设立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绿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创绿色家庭、树和美家风、享美好生活”的家庭理念和意识。三是联合相关企业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接受干部群众、中小学生、环保志愿者参观访问,增强环境意识各镇也将在驻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此,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强化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邹城电视台】

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问住建局领导,我们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对于近期PM10和PM2.5指标有所反弹的问题又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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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军】

首先,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该问题的关注,也感谢广大媒体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住建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要求,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改善居住生活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治理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扬尘治理的《实施方案》、《考核标准》、《责任分工》等文件,细化明确任务目标、整治标准和责任分工,每个项目都设立了“工地长”,落实了包保责任,建立起“横到边,竖到底”脉络明晰的治理体系。二是明确防控措施,强化问题整治。严格按照《工作导则》、《标准化图集》和“八项措施”的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对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我们始终坚持停工、整改、验收、复工“四步”工作法,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三是实施数字化监管,提高整治效率。我们对规划区内的建筑工地实行了24小时实时监控、实现了扬尘指标实时监测,发现问题截图保留证据,及时预警等信息共享,责令责任企业立即整改。进一步扩大远程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目前全市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达到121个,实现了全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视频监控和扬尘检测系统全覆盖。四是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强化问责处罚。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治标准不高、存在扬尘污染的企业进行约谈,拒不整改的采取行政处罚、计入不良记录、限制招投标、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等措施进行处理。目前,已累计处罚92万元。五是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响应。全面落实《邹城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在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第一时间将通知下达到各个建筑工程项目,并派出督导组,对项目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近期PM10和PM2.5指标有所反弹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目前,全市共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97个,在建建筑面积597.5万平方米,数量面积均居济宁各县市区前列,监管任务较重,加之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施工进入了高峰期,尤其受大气风向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增多。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住建局牵头的市扬尘污染管控专班,集中开展了全市建筑、拆迁、市政工地、全市国省道、县乡道路、乡村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活动,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城区内建筑和市政工程围挡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实行了绿植围挡;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10家责任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对情节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3家进行了查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线上、线下巡查频次,针对发现问题,坚决严厉打击、限期整改,坚决打好、打赢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

【新邹城网】

请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我市在非煤矿山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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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立】

近年来,我们自然资源部门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非煤矿山领域扬尘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严把关口,从源头上控制非煤矿山扬尘。一是进一步缩减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在将原有35家企业压缩到17家的基础上,再次引导3家企业整合为1家;组织4家企业提前进入闭坑程序,开展综合治理。二是从严把控企业生产准入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组织10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其中8家已完成建设方案编制,正在积极建设,还有2家正在编制方案。(二)多措并举,从落实上治理非煤矿山扬尘。一方面,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无尘化改造力度,在前期建成20余座封闭车间,配置150余台洒水车、雾炮、高压喷枪等环保设施,拉设3万平方米防尘网的基础上,组织矿山企业新建全封闭骨料生产储存环保车间5套,新增纯电动矿用自卸车8辆,喷淋装置20套。另一方面,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破碎、挖掘、装卸等环节,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利用喷枪、洒水车、雾炮进行降尘;对暂不动用的土堆、石堆,采取覆盖或喷淋等措施;利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不定期喷洒,确保道路潮湿;运输车辆均用蓬布、挡板等将车厢封闭覆盖,出厂时,利用洗车台进行全方位喷淋。(三)强化管理,从监管上防控非煤矿山扬尘。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将环保、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每月组织不少于8次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扬尘问题。二是强化科技监管。加强科技管矿、环保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调度。三是强化联合执法。与市交运、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非煤矿山扬尘管控专班,抽调人员组成5个巡查小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带队,重点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项目区、沙场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镇街、部门,持续加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非煤矿山领域扬尘治理攻坚战。

【邹城电台】

我想问一下综合执法局领导两个方面问题,一个是,我市餐饮企业众多,餐饮油烟污染已经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请这方面是如何管理?另外一个问题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请问,我市在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方面是如何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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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涛】

好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济宁市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镇街和部门,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持续保持油烟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餐饮油烟凡排必净,截至目前,我市整治区域内1429家餐饮经营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提前完成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三年工作目标。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油烟治理领导小组。对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调度。同时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台账等文件。二是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联合相关镇(街)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执法十进”、“内卫外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全面深入宣传餐饮油烟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作用,把餐饮油烟治理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三是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各镇街执法组对整治区域内所有餐饮饭店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每天上报巡查情况,每周上报油烟治理工作周报,确保餐饮服务油烟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四是联合执法重拳整治。以镇街执法组为单位,组织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对整治区域内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凡是未按要求配备、使用或及时清洁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停业整顿。截至目前,我市整治区域内1429家餐饮经营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五是加强联审联查,抓源头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餐饮服务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新增加餐饮单位应装尽装。六是长效监管,严防反弹。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大监管、督导、考核力度,对各镇街销号餐饮经营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复核,定期开展餐饮油烟烧烤治理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途径,消除执法盲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渣土运输管理问题已成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和焦点,一提到渣土车,就会联想到沿途抛洒、带泥上路、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代名词。为加强渣土管理工作,2014年我市组织成立了城区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简称市渣土办,从城管、住建、环卫、交运、交警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对城区渣土运输处置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邹城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办法》,作为渣土管理的法律依据。我市城区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50万吨,从事渣土运输企业10余家,渣土运输车辆近百辆,渣土运输市场繁杂,管理任务艰巨。市渣土办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实行渣土运输公司备案制度。渣土运输公司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车辆信息相关材料到市渣土办备案,才有资质在我市承接渣土运输工程。截至目前,共有7家渣土运输公司、78辆渣土车辆在市渣土办备案。二是实行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各建筑工地在渣土施工前,必须经市渣土办核准土方数量,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回填)许可》后方可施工。三是实行准运制度。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统一企业名称、标志和编号、统一标识车顶灯、统一车身颜色、统一放大牌号、统一安装移动智能监控设备、统一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经审验合格,取得《渣土运输准运证》,严格按照《准运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路线等要求进行运输。四是设立“渣土源头管理站”。安排3名以上值班人员包保渣土工地,在源头上管控渣土运输。不密闭运输、不冲洗车辆、车体不净的渣土车绝不放出渣土工地。五是联合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重点工地和路段开展巡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路线行驶的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渣土运输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地区,只有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真正实现渣土运输科学有效管理。相信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基础上,一定会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邹城在线】

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理,切实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请问,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立足自身职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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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爱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专班攻坚方案》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落实责任、限期完成”的原则,交警大队结合自身职能,切实严格柴油货车源头管理,强力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降低运输扬尘污染,建立健全了重型柴油货车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机动车超载3256起,扣分10713分,罚款784800元,闯禁区13154起,脱审476起,非法改装94起,在济宁市各县市区综合成绩名列第一。一是进一步明确限行、禁行范围。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将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限行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划定限行范围;2吨以上柴油车辆及工程机械城市中心区域绕行;所有柴油车辆及工程机械城市核心区域绕行。二是加强了涉及大气污染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对我市国道、建城区等主要道路及城市出入口更新、复新限行、禁行标牌150余处。同时,强化路面管控。对辖区大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平台,以及辖区的24处高清卡口及市局天网工程的治安卡口,发现其运行轨迹及时分析,掌握其行驶规律,及时布控查缉,并对大货车违规行为实行电子抓拍,加强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大货车非现场处罚,提高管控力度。实行常态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现场查处方式,严厉查处大货车违反限行行为。三是严把车辆源头管理关。对二手车过户的,首先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未达标的,在车辆年检签证时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新车注册登记时,新注册机动车应符合国家执行的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无环保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环保合格车型证明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大对国二货车淘汰、脱审及货车超载、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机动车涉环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切实加大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夜间的查处力度,科学用警、突击用警,提高路面查控实效,切实形成全警参与、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张华】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现场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受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在此也希望媒体的朋友们能够利用好手里的媒体资源,多多宣传环保工作,宣传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倡导低碳生活,齐心协力建设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今天的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