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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1:25:47
根据《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邹政办发〔2012〕19号)、《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邹政办发〔2015〕3号)、《邹城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细则》(邹住建字〔2019〕1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进行了审核,总计59户家庭,其中符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51户,不合格家庭8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8日,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登记。
监督电话: 5298966 5299366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查看方式: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邹城市外宣网。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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