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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1:23:45
根据《关于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的通知》(邹住建发【2021】12号)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我市7月份申报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各项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新申报的12户家庭均合格;原享受租赁补贴家庭有34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8日,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登记。
监督电话: 5298966 5299366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查看方式: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邹城市外宣网。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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