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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3年03月03日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比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促进和谐幸福新邹城建设。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一、征集内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题,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五个方面内容,结合建设和谐幸福新邹城、“乡村文明行动”、“感动邹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突出邹城特色,重寓意、重内涵,以文、图、声、像等多种技术手段,表达真情、真意、真理,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二、作品类别

第一类:平面广告;

第二类:电视及网络广告;

第三类:公益广告宣传语。

三、作品要求

1、平面广告,内容要严谨,表达要清晰,叙述要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感染力和传播力。版面设计为彩打21cm×29cm(A4纸)大小,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M。设计者需保留设计文件,待评选通过后,再提供高清设计文件。

2、电视及网络广告,要紧贴主题,画面清晰、叙述准确,视听语言运用出色,时间以10—30秒为宜。 

3、公益广告宣传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内容要紧贴主题,言简意赅,内涵深刻。

四、征集方式

本次公益广告征集采取单位组织征集与社会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组织征集,由镇街、系统、省市级文明单位负责组织,每个镇街、系统至少报送2—3条,每个省、济宁市级文明单位至少报送1—2条;社会征集,由社会团体或个人自行报送,数量不限。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截止。

2、报送方式:直接报送或邮寄至邹城市文明办,邮寄时请在邮件左上方注明“参评公益广告”;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申报表格见附件(请登录邹城外宣网公告栏下载)。

通讯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市委办公楼267号    

邮政编码:273500

电子邮箱:zcswmb@126.com

联系电话:0537—5213553 

六、宣传要求

全市各类媒体媒介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入选作品,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1、报纸:《新邹城》每期都要在重要版面显著位置刊发。

2、广播:邹城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5次。

3、电视:邹城电视台各频道每天至少播出5条3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5条10次;《新闻联播》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4、网络:邹城外宣网、新邹城网及主要商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

5、移动通讯:邹城联通、邹城移动、邹城电信在全市范围内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6、社会媒介: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安排在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大型商场和宾馆饭店于重要节日期间,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

七、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公益广告报送的数量、质量和采用的数量进行表彰奖励。

附:邹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下载)

 

中共邹城市委宣传部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