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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3年03月01日 

 

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50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推动我市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功承办第23届省运会营造良好氛围,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服务和谐幸福新邹城发展大局,广泛普及敢于担当、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二、目的意义

学雷锋示范基地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阵地,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形载体。通过学雷锋示范基地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雷锋精神,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整体文明形象。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步伐,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和谐幸福新邹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创建内容

一、创建范围

全市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二、创建标准

1、有氛围。要有明确的创建主题和创建口号,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建立创建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简讯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2、有机构。成立“学雷锋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工作场所保持整洁、美观。单位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明确专人主抓创建活动,并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人力、物力支持。

3、有队伍。有固定的工作队伍,各单位要选拔政治素质好,具有自愿服务精神,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各类优秀青年组建雷锋志愿服务队,长期持续的开展学雷锋活动;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在中小学生中组建各种形式的雷锋班、雷锋组、雷锋队。

4、有规划。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结合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活动规划,规划要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制度要注意完整性、科学性,能鼓励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文明、诚信、便捷、热情优质服务。

5、有档案。编制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档案包括计划、措施、自查、申报、总结,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内容记载要详实清晰,材料齐全。

6、有活动。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持续的弘扬雷锋精神活动,经常组织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教育、邹城人文精神和雷锋事迹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学雷锋伴我行”学习讨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四、实施步骤

1、广泛动员阶段(2013年3月)

各申报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围绕“争创学雷锋示范基地”主题,宣传雷锋优秀事迹和高尚品德,营造关注、支持和参与学雷锋、争创青年雷锋岗的浓厚氛围。

2、组织创建阶段(2013年4月-11月)

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对本单位现有的学雷锋特色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挖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各单位实际制定“学雷锋示范基地”创建计划。

3、审核命名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

由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对各单位创建的学雷锋示范基地进行审核,综合检查考核和社会评价结果,提出拟定学雷锋示范基地名单,上报市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命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努力培育一大批学雷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2、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各创建单位要精心组织本单位开展“学雷锋示范基地”评选活动。要结合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不断把评选活动推向深入。

3、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各创建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教育阵地,认真做好雷锋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雷锋、学习雷锋、争当雷锋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申报“学雷锋示范基地”的单位,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学雷锋活动工作总结(2000字以上)、有关荣誉证明材料,相关活动图片和材料报团市委宣传权益部,联系人:马倩茹,联系方式:5252399,邮箱:zctswxcb@163.com。

附: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单位申报表

 

邹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邹城市委

邹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

 

 

 

 

附:

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单位申报表

  年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创建活动简介

 

 

 

 

 

 

 

 

 

 

(可附另页)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市创建“学雷锋示范基地”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