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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08月02日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按照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战略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重要经验和“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委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转化为人们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深化“魅力邹城我的家”系列主题活动,打响“魅力邹城”品牌。举办“万人红歌会”省市级文明单位专场演出等群众性文艺演出。组织开展“2011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推荐参评第三届全国、全省、济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组织道德模范网上宣讲和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宣传介绍我市历届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实施“关爱好人行动计划”,关心、资助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制作发布“我们的节日”公益广告,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举办“家和美”全市老年人地书大赛。开展“全民学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文明礼仪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制作一批文明礼仪公益广告,举办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礼仪,为树立邹城良好形象、建设文明邹城献计出力。

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条逐项查问题、找差距,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新一轮创建工作规划,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突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评选活动。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力争年内建成45个具有辐射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点。修订完善乡规民约。组织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歌谣征集、评选、传唱活动,推进庭院净化、街道亮化、环境美化工作,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扎实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好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工作。总结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推荐参评全国文明村镇候选单位。指导协调各系统、行业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三年规划,实施城市主要交通路口“交通文明指数每日播报”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小区、科普社区、绿色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民办机构和中介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扎实推进“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擦亮窗口、展示形象”等实践活动。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召开全市文明单位建设现场会,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济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机关复查、申报、推荐工作。

三、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网吧整治监管力度,严厉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开展“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举办第二届“全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精心打造“诵中华经典、做美德少年”活动品牌,推动诵读经典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大力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深入进行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制教育,适时召开“互联网与未成年人成长”研讨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指导建设一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一批“留守、流浪、流出儿童”活动站。继续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新建“乡村少年宫”16处。总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四、广泛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

成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邹城市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全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依托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志愿者组织,健全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和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着眼于推进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化、多样化,面向社会征集和推广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重要内容,完善志愿者星级认证、奖章授予制度,探索推行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全民化、经常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阻活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深化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生、职工、青年、巾帼志愿服务和红十字、医疗卫生、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文化志愿者推广队伍,打造邹城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强化舆论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营造有利于深化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适时召开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入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分管领导、文明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评选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志愿服务行动等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形成一批优秀调研成果,用以指导推动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联络员队伍,搞好调研信息编写、报送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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