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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邹城市委、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的意见
2006年08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济宁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现就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集中全市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加快建设注重竞争与效率、激发创新与活力、维护公平与正义、弘扬诚信与博爱、彰显绿色与生态、追求安定与祥和的和谐邹城。

(二)目标要求

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顺应民意、着眼民生,切实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在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的进程中受教育、得实惠。

——科学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工业化与城市现代化互促并进,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实现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文化、经济和社会事业共同推进,协调发展的态势逐步形成;统筹发展达到新水平,农村与城市、邹东与邹西差距进一步缩小。

——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把人的全面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着力推进人的现代化;人民民主权利和政治权益有效保障,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更多满足;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挖掘,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社会文明度、诚信度进一步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特色更加突出。

——城市的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市民精神和城市精神进一步升华,社会公平与正义切实维护;各种利益有效协调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创新创造活力极大释放;各方面积极因素广泛调动,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社会协调稳定的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型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法治机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完善;民间组织与社会组织作用更加突出;村民自治和社区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更加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好速度与效益、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2、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关注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逐步消除思想障碍、体制障碍和制度性障碍,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证。

4、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注重社会公平,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二、弘扬千古儒风、构建和谐邹城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和谐。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农业投入体系,形成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快村村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闭路电视“四通”工程,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二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注重发展精细农业、集约农业、节约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开展劳务输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搞好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清洁家园工程”,推进垃圾集中填埋处理,抓好庭院绿化和家禽集中圈养,大搞秸秆综合利用。广泛开展“一池三改”,即加快普及沼气池,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四是健全完善包保责任制。深化市级领导包保镇街、市直部门包保村居制度,落实包保责任,加大包保力度。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城市智力、人才和资金更多地向农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