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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5年11月15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邹城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之称,更有信义之地,诚信之邦的美誉。为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要求,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优越的内、外部环境,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倡导政府、企业和个人规范自身行为,引导包括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业者在内的全体市民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观念。树立起邹城“文明立业,诚信兴市”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对外吸引力和整体影响力,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事业繁荣进步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创建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步骤
  “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是我市加强诚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大幅度提高全民道德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2003年精神文明创建的主体活动。为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文明委对活动步骤作如下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初—4月中旬,约两周时间)。在这个阶段,市文明委将召开诚信建设动员会,下发《开展“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做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规划设计各自诚信活动。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建设诚信邹城”专题、专栏,集中宣传诚信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性作用和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此次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目的要求,引导各行各业和全体市民积极投身到诚信活动中来。
  2、具体实施阶段(4月下旬—12月中旬约7个月时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制定各自的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好与自身行业相关的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全行业诚信行为的养成,把诚信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用具体的行业规定和卓有成效的主题活动体现诚信的道德要求。活动开展过程中,市文明委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6月份将召开一次活动情况调度会,随时督导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开展诚信活动的情况,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活动的反映。9月份还将召开诚信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诚信建设先进典型,集中宣传,使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在整个诚信活动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下旬)。市文明委办公室将对全年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推出20—30个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的事迹将在《邹城日报》公示,采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选和社会公众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出“十佳诚信建设单位”。文明委将召开大会对评选出的“十佳诚信建设单位”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对诚信建设不力单位公开曝光,对诚信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交由执法部门依法惩办,保证“建设诚信邹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活动安排
  1、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要做诚信建设的表率。
  开展“创文明机关,做诚信公仆,树良好形象”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教育,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机关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务公开,实施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服务取信于民。继续实施政府提速工程,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制、当面回复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实施“民心工程”。坚持部门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调查研究,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加大帮扶力度,继续开展“爱心献社会、温暖你我他”活动。年底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机关”。(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执法部门
  围绕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公正和群众利益展开。
公安系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加强严格、公正、文明知法教育,强化诚信意识;通过全员教育培训提高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公安机关存在的“冷横硬推”等问题。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进一步完善知法责任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抓好公安管理工作提速80条措施,深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市公安局组织)
  检察系统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讨论、个别谈心相结合,全面整顿和解决重点问题相结合,边摆查问题边整改等形式,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引导干警认真履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查处为检不廉、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市检察院组织)
  法院系统开展“发挥审判职能,促进诚信建设”活动。以抓公正和效率为主要内容,完善有关制度,从法律、纪律、道德三方面对法官进行约束和规范,促进法官纪律作风根本好转。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工作,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法制宣传等形式,对公民进行法制道德教育,拓宽诚信服务领域。(市法院组织)
  司法系统开展“司法诚信建设年”活动。抓好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诚信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司法行政的公平、公正和法律服务的热情、周到。监狱、劳教单位积极推行狱务、所务公开,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宣传和普法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推进规范化服务。(市司法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