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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文明创建
“做文明市民 展文明风采 过幸福春节”倡议书
2013年02月05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3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一年,市民的一言一行都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树和谐文明新风,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们郑重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用餐、文明出行、文明游览,展现邹城“礼仪之邦”文明风采。

1、讲究礼仪,文明用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理性节日消费观念。倡导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方式,摒弃讲排场、比阔气等奢侈浪费行为;文明休闲、文明聚会,不聚众赌博,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娱乐活动;聚会点餐切合实际,不攀比宴请;坚持文明用餐,不劝酒,不酗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驶;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吃出健康和营养。

2、牢记安全,文明出行。既要遵章出行,各行其道,更要文明出行,相互礼让。有序排队候车、上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斗气开慢车,也不因冲动开快车;不违章变道、争道抢行,遇行人停车礼让;车辆不乱停乱放。交警部门坚持文明执法,及时纠正劝导市民群众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3、展示形象,文明游览。参观游览时,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景区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市民群众、窗口行业等人员要热情接待来邹游客,营造温馨旅游环境;旅游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文明待客,周到服务,不“欺客”、“宰客”,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全体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市民,塑造城市形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祝全体市民朋友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