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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实施意见
2012年11月02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初创型、成长型、壮大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构筑具有市场影响力和梯次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孕育和成长高地,根据《邹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以及《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意见。
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代表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民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增加社会就业、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邹城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主要依赖煤电资源支撑。2010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13家,其中煤电产业的8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0.3%,利税占全市工业企业的91.3%;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608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的99.5%,主营业务收入120.36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的15%,实现利税11.46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的7%。针对邹城产业结构不优、发展不协调的现实情况,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是调整优化邹城经济产业结构、摆脱长期过度依赖煤电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创建创新型城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之举,是推进经济蓄势扩张、转型提升的关键迫切需要。通过培育计划的实施,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培育一批“顶天立地”的科技小巨人,壮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自主创新高地,促进经济战略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构筑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产学研结合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着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骨干型科技企业集团,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造就一批创新型人才团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为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基本原则:

――“自主培育”和“吸引聚集”原则。坚持培养和引进两手抓和“全面支持”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推进科技型企业膨胀发展。

――“分类培育”原则。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评估、认定、考核、退出工作机制,根据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阶段,为企业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和服务。

――“整合资源”和“社会融资”原则。运用“政府扶持+市场驱动+金融支撑”的发展模式,集聚各方资源和社会要素,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培育。

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40%,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力争突破20家,力争2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上市。

主要任务:

――煤化工。依托国宏化工、兖矿峄化、荣信煤化三大龙头企业,以甲醇-烯烃、煤焦化-焦油、煤制合成氨-精细化工三大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煤气化、煤焦化、煤液化系列产品,不断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着力打造国家高端煤化工产业基地。

――高端矿山机电设备制造。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智能矿山采掘机、矿用机载锚杆钻机、矿山支护、高效除尘设备、隔爆型电动单轨吊车、高压变频装置、矿用传感器等先进装备产业集群,应用先进的数控系统和加工技术,开发高精度矿山机电系列产品,创造自主创新品牌,加快培育一批规模机电企业,加速推进邹城矿山机电装备制造基地建设。

――新能源。以推进太阳能和风力发电、新型蓄能电池、空气能太阳能双机热泵技术为重点,研发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及新型储能产品关键技术。

――新材料。以优势产品为基础,重点发展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合金材料、超硬材料及新型建筑材料,使其在国内形成一定的技术、产业优势,培育一批拳头产品和新兴产业。通过现有企业嫁接改造,积极引进建设离子膜、碳纤维、可纺沥青、生物基等精细化工和高性能金属材料项目,及早形成特色新材料产业聚集区。

――生物医药。加大生物工程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重点进行生物技术育种、生物医药和生物发酵产品的引进开发和产业化。整合生物医药研发、生产、销售等优势资源,建设新药创制技术平台,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打造国内规模较大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研究开发污染物综合治理及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开发流域、区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城市与区域污染综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模式。

――新信息产业。以发展智能电网技术、电子元器件、煤矿安全系统、物联网为突破,培植光通信和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骨干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培育重点,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发展。以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培育造就发展速度快、创新活力强、知识产权密集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载体,引导产业分工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集聚。以园区孵化器为载体、以政策资金支持和优质服务为手段,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孵化、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等方式,引进培养一批初创型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初创企业规模。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现有中小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企业发展活力,提升转型一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依托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建立10家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升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完善研发平台、吸引高端研发团队等,提高企业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围绕前沿先进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知名品牌产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培育扶持一批壮大期科技型企业。

(二)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十二五”期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每年列支2000万元设立邹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基金,专门用于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成果进行转化实施。鼓励企业创建工程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且从认定年度起每年安排科技专项经费予以资助,获国家级的资助50万元,获省级的资助30万元,连续资助3年。

(三)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营造优良的科技创新环境。按照“政府投入引导+高校科研支撑+社会资本投入”的模式,在经济开发区新规划建设5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器一处,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清华(启迪)科技园、邹城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综合性的大学科技园区,使之成为吸引高端人才、孵化科技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创新经济的主要载体。切实发挥好“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引资引智、科技开发、人才培养、示范带动”培育功能,在行业检测、科技文献、信息服务、企业成长路线图制定等方面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建立健全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代理、技术产权交易、投融资、政策咨询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动国家和省工程(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建立产业创新研究机构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四)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信息、生物医药、煤化工、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鼓励科技型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企业创建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共同突破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与山东大学、中科院、山东科技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引进一批符合邹城产业发展需求的最新科技成果,重点资助在产业链上的相关研究成果,使一大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成果能够及时引进转化,为产业发展提供后续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大院大所以科研项目为纽带,创新合作模式,引导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形成“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培育科技型企业人才支撑平台。鼓励企业重点引进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高层次人才,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市场的创业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团队,共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科技研发平台。与相关大学联合举办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和创新方法培训班,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合作关系。鼓励企业有计划地组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研发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学习深造,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团队建设,培养创新型人才。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评选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型企业家和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释放潜能的环境和制度,吸引集聚高端人才。

(六)实施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大对专利发明创造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帮助进入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提升管理机制和水平,增强企业内在发展动力。

(七)完善投融资体系,助推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发挥科技、金融协同推动创新发展的“双轮驱动”作用,加强科技金融联合,引入科技风险投资,创新融资方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市内金融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融资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包贷款”、创新专利权质押贷款、信用互担保贷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搭建山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机构、济宁英飞尼迪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省内外风投机构和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落户我市,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解决壮大期科技型企业上市难的问题。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认定、培育、评估和考核制度。成立邹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综合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评估、考核、退出、投融资工作机制。严格标准开展认定工作,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范围,优先享受全市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定期检查评估,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结合培育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动态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对入选企业实行考核,对连续两年没完成培育计划的企业取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格,对完成成效显著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对镇街严格落实责任考评制度,将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各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所辖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