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燃气总公司(原邹城市煤气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是隶属于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国有公用事业单位。1991年投产供应焦炉煤气,2008年底全市天然气置换完成,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区大气环境有效改善。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科学统筹工程建设,以新农村和东城区建设为契机,完善燃气配套工程。截至目前,已铺设燃气中、低压管网530余公里,建成调压站68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储气量90吨,年供应液化石油气1200吨,管道燃气民用户7.2万户,公福用户350户,瓶装液化气用户1.5万户,年供应天然气1400万立方米,用气人口25.5万人,城市气化率达到85%。
为保障燃气安全,公司建设了SCADA监测系统,对全市燃气管网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建立了应急群呼平台,加强抢险调度。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组建了应急抢险、综合保障等4个分队的应急抢险队伍,装备了3台性能优良、功能齐全的抢险车辆,配备了燃气泄漏检测仪、液压割管机、打孔机、防毒面具、防爆工具等一系列先进的救援装备,抢修及时率100%。
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监督电话等,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准则。把服务项目、办理时限、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制作成服务承诺卡送到用户手中,方便了用户咨询和办理业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在部分小区设置征求意见箱,参加“行风热线”上线活动,主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解答,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公司先后被授予“全省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济宁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邹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平安邹城建设先进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亲民便民活动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评为邹城市“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济宁市“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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