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路灯提升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路灯提升项目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HRXM-TPZ2022-0001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路灯提升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拆除路面、安装广场灯、敷设电线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为 297233.33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路灯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验证原件以备查验。
上述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是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其相关原件仅作为对响应文件进行核实使用。若供应商未将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且不因具有原件材料而改变。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 年1月17日-2022年 1月28日;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投资邹城-乡村零星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于2022年 1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太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 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太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
联 系 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13562717321
代理机构:邹城市宏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钢山街道万德广场11号楼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106475022
电子邮箱:6574767@qq.com
十、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
邹城市宏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17日
邹城市太平镇后鲍家店村路灯提升工程评审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