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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工程采购公告
邹城市峄山镇大庄河上游清淤、土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5日 

 一、采 人:邹城市峄山镇大庄四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大庄河上游清淤、土方工程

三、项目编号:MX-2021-SG-(04)027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大庄河上游清淤、土方工程,主要包括挖运淤泥土方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为203444.29元(详见采购控制价组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4月15日18时00分至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峄山镇大庄四村村民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

地点: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人:邹城市峄山镇大庄四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邹城市峄山镇四村       址:济宁市火炬中路公铁立交桥南200米路东

人:孟主任                      人:王恒

联系电话:15154712888               联系电话:18653789639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峄山镇大庄四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415

 

 

邹城市峄山镇大庄河上游清淤、土方工程(控制价).doc
文件类型: .doc be7b7eb6d156d9d5bfb142861fbd8877.doc (213.50 KB)

 

邹城市峄山镇大庄河上游清淤、土方工程(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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