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张庄镇驻地沂河路、凤凰山路东段路面提升、松石小学院内道路沥青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张庄镇驻地沂河路、凤凰山路东段路面提升、松石小学院内道路沥青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JNHL-ZZ2020-015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张庄镇驻地沂河路、凤凰山路东段路面提升、松石小学院内道路沥青铺设工程包括:包括沂河路北段,凤凰山路东段路面提升,部分路段开挖及硬化18cm厚混凝土路面,铺设5cm厚沥青;凤凰山路东段铺设5cm厚沥青;沂河路与荆山社区连接道路硬化;松石小学院内沥青路铺设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采购预算(控制价)为626331.37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预算(控制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部分磋商组织与评审方法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等)。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要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4日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投资邹城-乡村零星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月6日10时30分。
地点:邹城市张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张庄镇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793799334
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海立公司
联 系 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15854746520
电子邮箱:jnhlgs@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地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
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