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打井及管道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打井及管道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SDJC-2020-0612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打井及管道铺设工程施工,采购内容:香城镇邢庄村农用打井、农用井井管安装及塑料管道敷设等。采购预算(控制价)为80706.95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出具有组织施工能力的承诺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须提供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出具有组织施工能力的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须提供有组织施工能力的小型建筑工程队出具有组织施工能力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否则视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要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0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news05/zhaotoubiao/)直接点击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3.售价:0元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6月 22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 6月 22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 6月 22日 9 时 30 分;
地点: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
联 系 人:张书记
联系电话:13563730680
代理机构:山东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圣都北路147号
联 系 人:范金诚
联系电话:15063727606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地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香城镇邢庄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