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农业种植大棚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农业种植大棚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SDJC-2020-0610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农业种植大棚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峄山镇店子村,占地约6亩,建造农业种植大棚3个,尺寸10m*50m。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5927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预算(控制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6月22日14时3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2日14时30分
地点: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峄山镇
联 系 人:韩德常
联系电话:13562788779
代理机构:山东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圣北路147号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13639449210、19905470595
电子邮箱:sdjczbdl@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现要求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前应自行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邹城市峄山镇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