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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工程采购公告
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办公场所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一、采 人: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办公场所改造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 SDMY-2022-ZXD-12-002

四、采购内容:

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办公场所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墙面喷刷涂料、安装铝塑板吊顶、安装照明灯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108755.78元。(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预算(控制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评审办法中需要提供的验证资料。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

注:上述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1213--20221223日;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投资邹城-乡村零星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村民委员会20221223 090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中心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1223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人: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

人: 宋书记

联系电话: 15964745276

 

代理机构:山东铭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邹城市太平东路新都会A栋

人:何欣

联系电话:13863747210

电子邮箱:sdmyxm01@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中心店镇石柱厂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铭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213

 

 

磋商文件-中心店镇石柱厂村办公场所改造提升工程.doc
文件类型: .doc 4c8595bb6d68e9348cc8972b7b251e0d.doc (493.11 KB)

控制价.docx
文件类型: .docx 25d4d247763456e16cba5b5be2e93308.docx (80.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