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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立“书记恳谈日制的若干问题
2005年11月14日 

关于创立“书记恳谈日制度”的若干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密切干群关系,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创立“书记恳谈日”制度,把密切联系群众与科学决策、发展经济、转变干部作风真正结合起来,进而在全市大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民排忧解难之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恳谈内容

围绕“群众想什么”,摸准群众思想脉搏;虚心听取群众批评意见,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双向交流,平等沟通,化解热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广纳良言,征求改革发展方略;政务公开,群众监督,构建民主和谐社会。

三、制度建设

1、定期恳谈和不定期恳谈制度

定期恳谈每两月举行一次,恳谈日为双月份8日。视工作需要,同时不定期开展恳谈活动。

恳谈从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主要用专题恳谈的方式进行,集中议题,议深议透,立说立行。

2、民意代表制度

市委聘请50—100名民意代表,作为主要的恳谈对象。视工作需要,也可邀请一般群众参加。

镇街党委书记可视不同情况,聘请所在区域的民意代表。

开通“书记热线电话”,设立“书记信箱”,以方便和民意代表及基层群众的双向交流。

3、十日承诺制度

对群众的要求,能当场承诺和答复的,当场承诺;不能当场承诺的,应在十日内给予最后答复。

书记恳谈内容应纳入督查工作体系,以加大承办力度。

4、恳谈日记制度

建立书记恳谈日记,强化恳谈效果,为督查提供依据。

四、恳谈责任

市委书记、副书记,镇街党委(党组)书记为“书记恳谈日”责任人。

五、“书记恳谈”制度启动流程

1、市委发文,就“恳谈日”制度若干问题进行说明。

2、聘请民意代表。民意代表以基层干群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构成。

3、确定恳谈专题。恳谈责任人从当前实际和分管工作出发,确定主要恳谈内容。

4、恳谈人员。书记为主要恳谈责任人,按照专题内容,调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现场接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