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坚持加强环境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积极打造高效规范环境执法队伍,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基底。
一、强化执法“护绿”。一是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大力实施“无感”执法,在全面应用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的基础上,综合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各类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截至目前,非现场执法比例已达40%以上,通过非现场执法途径,对34项问题实施了线上整改核销,实施行政处罚3起,罚款45.6万元。二是开展“两打”专项行动。以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企业为重点对象,采取“线上排查+线下精准打击”的方式开展摸排整治,坚决保障全市环境安全稳定。截至目前,重点查办了4起涉及非法倾倒、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案件。三是开展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紧盯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线索,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以“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态度和决心纵深推进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清朗清新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检验机构造假行为2起,罚款14万元。
二、优化执法“助绿”。一是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科学调整、动态更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视情免除现场执法或实行非现场执法,减少企业迎检负担。截至目前,共将3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监管148家次。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当事人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件,减免处罚金额52.75万元。三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触动企业“思想弦”,引导其由“被动领罚”向“主动守法”转变。截至目前,开展普法帮扶指导活动4次,营造了良好的知法守法环境。
三、深化执法“添绿”。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实战练兵。按照“全年、全域、全员、全过程”的指导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与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实战练兵与理论练兵相结合,突出执法办案、实战练兵导向,做到“全员办案”、“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实现“铁军传承、实战练新”的双赢效果。二是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创建2023年度济宁市级执法规范化示范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责任、规范着装、执法记录仪使用、现场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规范,提升了办公办案场所,统一了环境执法标识,升级了环境执法装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齐升。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学习提升。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济宁市组织开展的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异地交叉执法、执法技能竞赛等,同时,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岗位人员业务轮训,深入学习案件办理专业知识,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工作能力。
文字报道:董玉龙
责任编辑:薄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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