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邹城市多措并举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相关部门在野生动植物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保护合力。建立野生动植物执法联勤联动机制,联合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制定《邹城市陆生野生动物巡查巡护制度》《邹城市自然保护地巡护管理制度》,依托各级林长及护林员体系,对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开展巡查巡护工作,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野保法规
充分利用“世界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在市民广场、花鸟鱼虫市场、国有林场、湿地公园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活动10余场,悬挂横幅80条、设立展板10个、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向市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邹城市常见鸟类等知识常识,激发广大市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自觉保护各类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巡查管控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行动”“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车20余车次,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集贸市场、饭店、人工繁育场所等重要区域进行动态巡查检查,加大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规范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巩固了禁食野生动物的生态保护成果。
四、实施收容救护,防控疫源疫病
挂牌成立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配备救护车辆、救护工具、救护药品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幼、弱、伤、病、迷等野生动物的收容、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大雁、红隼等野生动物100余只,有力保护了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依托邹城市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做好重点时期的候鸟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源疫病信息报送制度,已累计报送疫源疫病信息100余条,截至目前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
文字报道:李清殿
责任编辑:薄登峰
- 上一篇:开发区金融赋能 助推企业发展...
- 下一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