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5个镇街及所辖村(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22日,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远义彬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新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抓好巡察整改,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增强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正视问题不回避、认领问题不推诿,及时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贯到底,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内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巡察整改方案,对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地,抓出整改成效。要及时统筹、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对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会议强调,要坚持同题共答,凝聚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要切实扛牢整改的监督责任,既要抓好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又要紧盯整改每个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好巡察通报的问题,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开展系统整治,达到整改“一事”、警示“一片”、完善“一域”的良好效果。
根据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将向5个被巡察镇街党(工)委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字报道:邹正言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