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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工程采购公告
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路面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0月12日 

一、采 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路面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DYZB-2023061

四、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路面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铺设5cm厚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结合油等工程采购预算:276496.39(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如有电子证书的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否则视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若未将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1012日至20231023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乡镇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20231023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1023930分

地点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址:邹城市峄山镇

人:王晓军

联系电话:18369784233

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城前西路1699号

人:孙工

联系电话:15206737177

、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地方关系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2

 

 

磋商文件-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路面提升工程.doc

招标控制价-邹城市峄山镇观摩园区(新阳光)路面提升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