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峄山镇派出所室内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SDQY-2023041
四、采购内容:邹城市峄山镇派出所室内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铺瓦屋面、安装门窗、安装不锈钢防盗棂、铺贴地砖、粉刷墙面、天棚吊顶、安装洁具等工程内容。采购预算为243674.23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30日。
2、地点: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
3、方式: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乡镇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1日9时30分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23年7月31日9时30分。
地点: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峄山镇
联 系 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13791718668
代理机构:山东千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城前西路1699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376562013
电子邮箱:qygczxsd@163.com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山东千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