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梁超带领检查组对我市《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城区雨污分流岗山路庙前路改造、供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套潜流湿地、北宿镇东江村养猪场、太平镇白马河荣信港、太平镇鲁抗医药公司全盐量治理工程等现场,详细了解南四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随后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梁超对我市南四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步工作,他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以省人大南四湖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和济宁市“实施‘九大战略’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效原则,把南四湖保护条例规定要求变成务实举措,提高生态保护工作质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普法宣传,加强部门镇街、相邻县市区间的沟通协调,凝聚南四湖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爱湖护湖的良好氛围。
文字报道:欣闻
责任编辑:聂扶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