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外宣网 今天是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六届邹城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年03月09日 

 

 

各镇街,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全市家庭文明建设成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届邹城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邹城市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包括在本地工作、学习、生活、投资创业的外地人士的家庭,均可参评第六届邹城市“文明家庭”。通过层层推荐、选拔,最终评选表彰全市“文明家庭”30户。

二、评选标准

(一)评选文明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熏陶,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家庭和睦家风正,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引导子女树立自强自立意识,抵制高额彩礼,自觉践行移风易俗。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生活量入为出,践行文明餐饮、理性消费,带头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传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倡树婚丧新风,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积极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9.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传承、推广、交流活动,身体力行,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贡献力量。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步骤

(一)组织发动(2022年2月28日前)。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要全面启动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以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申报推荐(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本行业或本单位参评家庭的推荐工作。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经基层群众评议、单位审核把关后,推荐参选名单。

(三)评审表彰(202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市文明办、市妇联将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评审,确定出30户拟命名的第六届邹城市文明家庭,并在邹城外宣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部分文明家庭参评省、济宁市级文明家庭。

(四)学习宣传(2022年4月至6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激发广大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实的有力举措,切实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通过自荐或者推荐身边的典型参与活动,分享他们的感人故事。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共同开展,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互动性,扩大典型推选的覆盖面。

(三)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优秀家庭评选出来。

(四)认真落实,及时上报。各镇街、市直各部门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推荐家庭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文明办,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表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材料及申报表内的全家福照片报送电子版即可。材料报送地址:市委1号楼202房间,邮箱:zcswmbek@126.com,联系电话:5115957。

 

附件:1.邹城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附件:2.邹城市文明家庭申报表填写说明

 

 

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邹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doc
文件类型: .doc dbb94f5cb578877c96f1d0b22e698d3b.doc (33.00 KB)

附件2.doc
文件类型: .doc 9f05fd249144c8c794ea0b80ac07f092.doc (1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