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文明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提报2021年度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按照《邹城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2019年版)》,抽取部分测评内容,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市文明办制定了《邹城市文明单位2021年度测评提报指标》(附件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分、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复查材料上传时,须按测评标准顺序分类排列,并提交复查材料目录表。目录表需有单位公章、提交人及分管负责人签字,模版见《2021年度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目录表》(附件2)。
(二)请省级文明单位,特别是2019年度以来新增的省级文明单位,除提报本通知要求材料外,立即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8版)》着手收集、准备有关材料,待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系统开放后上传材料(具体开放时间待省文明办确定后我们再另行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所有复查材料由本单位收集后,统一于11月10日前打包上传到市文明办邮箱(zcswmb@126.com),目录表上传PDF版(或图片),本次未报送复查材料的单位将视为放弃文明单位复查资格,年底不再进行表彰,复查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做撤销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文明办,联系电话:5213553。
附件:1、邹城市文明单位2021年度测评提报指标
2、2021年度文明单位复查材料目录表
邹城市文明办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