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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邹城市关于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商业保险的公告
2021年08月26日
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现将2021年度我市开展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具有邹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参保标准:保费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自愿参保的,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属别优抚对象自愿参保的,保费个人承担80元,市财政补贴20元。
三、办理方式:2021年8月20日至9月20日,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可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享受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保险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负责,个人不再申请。
四、咨询电话: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251681
邹城市人寿保险公司:刘经理 15954710182
邹城市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刁经理 13853717566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