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教育)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卫生、教育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29日(星期四)。资格审查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请务必按规定时间(上午9:00、下午2:30)前准时到达。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点前发送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至邮箱zcswsjrsk@126.com。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4月30日下午5:00。
1、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
报考以下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
邹城市镇卫生院-临床04
邹城市镇卫生院-麻醉
邹城市镇卫生院-影像
邹城市镇卫生院-临床03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本)
邹城市镇卫生院-临床01
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02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
邹城市人民医院-临床(本)A
邹城市人民医院-临床(本)
邹城市人民医院-内科(研)
邹城市人民医院-眼科(研)
邹城市人民医院-儿科(研)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本)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护理01
邹城市镇卫生院-护理02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护理
邹城市人民医院-护理(本)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男护(专)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专)
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护理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财务
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计算机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化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
2、2021年4月29日下午2:30
报考以下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影像
邹城市人民医院-影像(研)
邹城市镇卫生院-影像技术
邹城市中医院-中医内科(研)
邹城市北宿镇卫生院-检验01
邹城市镇卫生院-检验03
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02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中医
邹城市镇卫生院-康复01
邹城市镇卫生院-康复02
邹城市人民医院-外科(研)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药学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药学(专)
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中药
邹城市人民医院-中医针推(研)
邹城市千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01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口腔02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口腔
邹城市人民医院-口腔(研)
邹城市镇街卫生院-预防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环境卫生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管理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教育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本)
邹城市精神卫生中心-会计(本)
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会计
邹城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汽修
二、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科研教学楼(综合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邹城市崇义路5677号)。
注:因资格审查地点为医疗机构,为防止扰乱就医环境,禁止考生大声喧哗,禁止陪同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需携带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发学位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③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7、《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8、《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9、1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
10、有工作单位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材料原件。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要有录取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和考生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
注:国有大型企业(兖矿、电厂等)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人社调配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11、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
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2、报考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的,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3、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其他材料和物品,为方便考生填写表格,请酌情携带签字笔、胶棒、双面胶等文具。
四、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自备现金)。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请提前与邹城市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37-5117336)。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7-5117336,19963942926
附件:1、《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