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殡葬秩序管理,优化殡葬服务环境,我市对市殡仪馆进行了改建提升,现已具备使用条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用市殡仪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殡仪馆启用时间
邹城市殡仪馆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启用。届时,东城区朱山悼念厅、兖矿集团总医院、兖矿二院的殡仪服务活动全部停止。
二、殡仪馆具体位置
位于邹城市邹唐路1188号(西外环路南首东侧)。
三、殡仪馆服务项目
遗体接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遗体悼念、停灵吊唁、骨灰安放等服务。
四、殡仪馆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0537-5344444,监督电话:0537-5253536
五、有关规定
(一)倡导文明悼念,节俭办丧,生态环保,循环利用资源。市殡仪馆馆区内应使用绢花、鲜花等环保祭祀用品,严禁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冥币、焚烧逝者遗物、花圈及各类纸扎祭品。
(二)治丧活动提倡在市殡仪馆或村(居)红白理事堂内进行,严禁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临时占道搭设灵棚、灵堂,严禁使用超过环境噪声标准值的音响(扩音)设备。
(三)全体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严格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积极响应市政府移风易俗号召,开展文明治丧活动。凡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