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资格审查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请务必按规定时间前准时到达。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2点前发送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至邮箱zccdc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南二楼会议室(护驾山路468号)。
三、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需携带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7、《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8、《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9、1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
10、有工作单位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材料原件。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要有录取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和考生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
注:国有大型企业(兖矿、电厂等)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人社调配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11、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
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2、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3、其他材料和物品,为方便考生填写表格,请酌情携带签字笔、胶棒、双面胶等文具。
四、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自备现金)。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请提前与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3235071)。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7-3235071
附件:
1、《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