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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邹城市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务指南
2020年06月30日 

 

2020年4月退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欢迎你们回到家乡,为更好地为你们服务,我们将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整理如下:

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携带材料

1.入伍通知书(原件);

2.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原件);

3.优待安置证(原件,2002年12月至2010年12月入伍);

4.销户证明(原件,有效期内);

5.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身份证正面(本人)和工商银行卡(本人)的正面复印到一张纸上(1份)。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二、预备役登记

退役后,请携带退伍证到邹城市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办理地点:邹城市名泉路东首。

联系电话:0537-5237055。

三、党组织关系

携带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户籍在邹城本地的证件、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党费交至办理时的当月或上月),在有效期内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办理。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1室。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四、落户

携带材料:

1.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印件)、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2.退役证件;

3.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或单位接收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证件);

5.亲属关系凭证(仅限随迁人员);

6.参军注销证明(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内能查到的不需要出具)。

    待安置期间无合法稳定住所,可落户到古塔派出所复退转军人集体户。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古塔派出所     5585242     千泉派出所    5585273

站东派出所     5585258     府前派出所    5585318

岗山派出所     5585306     铁西派出所    5585288

城郊派出所     5585333     中心派出所    5585353

平阳寺派出所   5585362     北宿派出所    5585383

南屯派出所     5585394     落陵派出所    5585403

太平派出所     5585374     唐村派出所    5585411

峄山派出所     5585453     石墙派出所    5585423

郭里派出所     5585433     看庄派出所    5585443

香城派出所     5585473     田黄派出所    5585503

城前派出所     5585511     张庄派出所    5585493

大束派出所     5585483    

监督电话:邹城市公安局户籍科  0537-5585066。

五、保险关系转移

(一)养老保险

按照《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因安置单位(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不同,服役期间养老保险待安置工作单位后,由接收安置单位负责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手续。

携带《军队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到市社保中心征缴科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办理。

办理地点: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1楼65-66号窗口(企业);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4楼406室(事业)。  

联系电话:0537-5295391,0537-5298426(企业);0537-5223565(事业)。

(二)医疗保险

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到医保局基金征缴科办理。

办理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西。

联系电话:0537-5258048。

(三)失业保险

退役后未就业的自行妥善保管《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役后就业的交由用人单位与档案统一保管。

联系电话:0537-5214725。

六、待安排工作期间基本保险接续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2020年)的缴费工资,经部队财务部门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机要的方式寄到我处,以便确保退役士兵待遇连续享受。

邮寄地址: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7-5250164。

七、三等功奖励金

2012年8月1日之后,荣立三等功的个人,准备齐相关材料交至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可领取三等功奖励金(已领取的不再发放)。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1.三等功喜报;

2.三等功证书复印件及简要事迹;

3.立功受奖通知书(第二联、第三联)原件;

4.表彰通令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方便提供,可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伍时间、立功年度、通令号、通令时间等。

以上所需材料需部队政治部门通过机要的方式寄到我处。

办理地点: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室。

联系电话:0537-5253573。

以上不明事宜,以各部门业务科室解释为准。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