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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年03月09日 

 

为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强化人群分类健康管理,提高出行认证效率,现就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码)使用

《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更名为《山东健康通行卡》,有效期延长至14天,省内通用,纸质卡与电子卡(码)具有同样效力。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码)的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一律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

二、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码)办理程序

(一)纸质卡(码)办理

申请人填写《山东健康通行卡申报单》向所居住社区(村)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

(二)电子卡(码)办理获取途径

1健康山东服务号。查找并关注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在防疫专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

2爱山东APP。在手机软件市场查找并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在首页—热点应用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

(三)电子卡(码)办理使用流程

1.个人申请。出行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后,选中“通行卡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和当日体温信息,有条件的可录制测量体温小视频(选填),确认后进行承诺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系统生成待审核状态的黑白电子健康通行码。

2.签发。签发人收到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核验后的“出行人健康通行卡申请”提示信息后,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卡签发”,查看出行人申请信息。如有必要进行远程面对面核实,可点击“视频通话”,待出行人接受通话申请后,进行视频连线,询问核实相关信息,并要求出行人远程测量体温,对体温正常者确认健康信息并进行签发。

3.生成。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三种颜色之一,即红色、黄色、绿色,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

4出示。根据需要,出行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卡出示”,管理人员对出示“绿色健康通行卡”的出行人直接放行。管理人员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后,选择“扫一扫”查看出行人详细信息。

三、省外来(返)邹人员办理要求

省外(含境外)来(返)邹人员应在抵邹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APP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承诺自觉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申报后系统生成健康通行卡(黄色码)。在隔离观察期间应每日更新或报告个人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14天)满后,可发放或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明确办理时限。申请人线下办理的,原则上应即时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不得超过6小时。线上申请办理的,应在工作时间6小时内完成审核签发,超时未签发且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次日18时前系统将自动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因延迟未审核导致的责任由出行人员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承担。

(二)规范办理程序健康通行卡(码)申请分为个人申报、大数据信息比对和社区(村)和单位审核签发三个步骤。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的应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增加体检、备案等附设条件。用人单位向驻地社区(村)申请签发授权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三)加强公示公开。各社区(村)均可办理《山东健康通行卡》,且必须明确至少一位签发人员进行线上注册,及时核签。申请人申报信息完整但签发人员不了解情况的,签发人员应主动沟通核实申请人信息,不得因故拒绝办理。各社区(村)具体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可登录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查询。对无故推托、拒绝办理和不予认可的,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537-5118969)反映,查实后严肃追责。

 

 

邹城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9

 

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公示

 

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办理山东健康通行卡,有序推动复工复学,现将我健康通行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到所在社区(村)办理健康通行卡。

附件:邹城市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信息公示表

 

邹城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9

《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公示附件:邹城市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信息公示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2567b0f8a8feef0e8265ef029b7ffa0d.docx (85.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