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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邹城市市场监管局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0年01月27日 

 

全市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当前,我国多个省(区、市)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山东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我市各项防控工作正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展开。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敬请全市餐饮业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共同打好抗击疫情的全民战争,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致病力、传播力、毒力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禁止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未经检疫的其他动物制品。

三、暂停举办2桌以上的宴席,同时根据最新防控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大厅一律不得提供餐饮服务,住店旅客建议提供送餐服务,农村家宴中心一律停止使用。

四、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贮存食品,确保食品的清洗、切配、烹饪加工、餐饮具清洗和供餐等制作环节安全,烹制禽肉类食材应保证烧熟煮透 。

五、加强供餐各环节消毒工作,具体方法建议如下:地面可用84消毒液消毒,选择1:200或1:500稀释后用拖把拖地;台面、砧板可用75%的酒精喷洒消毒,人员洗手后用75%的酒精擦拭手部消毒;所有餐饮具,工用具用电子消毒柜消毒20分钟以上;抹布可洗净后进蒸箱蒸15分钟以上。

六、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对有发热咳嗽的人员禁止上岗并嘱其佩戴口罩到医院就诊。

八、开展员工与湖北回邹城人员接触情况排摸,对有接触的人员请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报告。

九、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个人防护,上岗时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服务员也需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在加工制作食物前后均应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十、保持就餐场所室内空气流通, 做到定时开窗通风。

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做好疫情防控,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市场监管局感谢您的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恭祝大家新年快乐,健康平安!

 

邹城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