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千泉街道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人民政府千泉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千泉街道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SDJZ-2021ZC-206
四、采购内容:
邹城市千泉街道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办公、宣传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等。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12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磋商响应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规定磋商响应方应具有的条件: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5 响应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2.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7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2.7.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7.2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磋商响应方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2.7.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注: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8日;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磋商响应方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投资邹城-乡村零星采购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人民政府千泉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始前在邹城市千泉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千泉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城市人民政府千泉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邹城市千泉街道
联 系 人:仲院长
联系电话:13563730067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大胡中街与丰收街交汇处
联 系 人:李伟占
联系电话:15554755610
电子邮箱:sdjz_zc@126.com
十、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人民政府千泉街道办事处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磋商文件-邹城市千泉街道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