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面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2010044-g01
报价单位名称: .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面粉 |
特一粉,出粉率65%,水分13,规格:50斤/袋;供应商生产规模:日生产量100吨以上。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当日内将货物全部送到指定位置。交货地点:邹城市13个镇政府和3个街道办事处驻地;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专业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 |
2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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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大写: 小写: |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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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量保修期 |
1.遵守《邹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2.保证产品为原厂正品并有及时提供本次所采购货物的能力。
3.供应商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等;
4.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报送;提交报价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7日 15 时 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 邹城市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室(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5.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 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7.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确保报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8.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银行缴费凭证,并提供样品(5kg装)一袋,
9.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
账 号:2052 0368 6517
10. 报价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账户交纳,以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名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交纳现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 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 合同价款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100%,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
13.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联系电话:刘先生 13791737929;刘女士 135054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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