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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货物服务采购公告
太平东路路灯改造工程路灯、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年07月19日 

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邹城市太平东路路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用途、数量、主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邹城市太平东路路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采购

2、项目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邹城市太平东路路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电缆采购。具体分包如下:

A包:

10米路灯:共计64套,10米高单臂路灯,样式见附图,灯杆臂厚4.5㎜,上口 Ø60㎜,下口Ø 180㎜。

注:灯具均采用国际压铸铝灯具,防护等级IP65,灯杆均采用热镀锌喷塑,钢材质量等同或优于宝钢产品质量,保质期内应无锈蚀、爆皮现象的发生,产品包括预埋件灯头线保险、电器。谈判时请厂家自带灯具样品。

B包:

铝芯电缆:规格为VUV4*25+1*10数量为800米,规格为VVV4*16+1*10数量为2300米。

注:电缆绝缘护套厚度1.8㎜,外皮要光洁透明,标字标码清晰准确,线芯用不同颜色区分。产品要求为大中型企业产品,产品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保证产品正牌,不得是仿冒、贴牌产品。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采购项目的经销权;

2.有较好的技术力量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信誉。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下载:标书下载链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资格审查:

1.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10年 07月 23 日 上午8:30-9:00 在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受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税务登记证

3.3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5法定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07月 23 日上午9:00

地点: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包10000元,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账户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缴纳,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和非投标人账户转来的保证金将被拒绝并取消参加谈判资格;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银行汇款单回单。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投标人。

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银行帐号:407502042358091001 )。(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不接受非供应商单位帐户转来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地 址: 济宁市洸河路88号

联 系 人:   李蓓 联 系 人: 徐长清

电 话:  0537-5262061   电 话: 0537-2489666

传 真: 传 真: 0537-228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