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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采购
货物服务采购公告
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
2010年05月13日 

1、采购人:邹城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邹城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ZZC2010016-F01

4、采购内容:

早产儿、婴儿、儿童呼吸机2台,预算价为每台25万元,共50万元,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参数部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1)投标人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到达现场服务时间小于2个工作日;

(3)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的有效法定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国家强制认证书。

(5)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或代理协议书(二级代理商应出具一级代理商的授权函和一级代理商所获得的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

(6)设备为最新国际知名品牌。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下载:标书下载链接

8、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资格审查:

(1)邹城市人民医院于2010年5月19日14:00时整谈判开始前在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受理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A.未在招管办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B.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的有效法定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国家强制认证书;

C.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或代理协议书(二级代理商应出具一级代理商的授权函和一级代理商所获得的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

D.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5月19日14:00时(星期三)

地点: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整,必须采用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银行汇款单回单。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投标人。

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银行帐号:407502042358091001 )。(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不接受非投标单位帐户转来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11、本次公告同时在邹城市招投标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仲先生 联系电话:0537-525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