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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警方破小案 守住老百姓的车轮子
2020年06月17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自邹城市公安局开展侦破侵财小案专项行动以来,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以“创安创满”活动为抓手,秉持“小案不小,民利为大”的理念,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电动车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老百姓的经济损失,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020年5月19日22时,北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他们放置在楼下的电动车“不翼而飞”。接警后,北宿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带队到达案发现场,连夜开展工作,立即对周边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对各种线索剥茧抽丝,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将嫌疑人尹某某、刘某某抓获,追回了被盗电动车。

5月24日10时,府前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某报警称:其一辆“爱玛”牌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顺线摸排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5月25日13时许,在城区某商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尹某、刘某抓获。经查,2020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尹某、刘某在邹城市城区多地,共盗窃电动自行车30辆。根据嫌疑人供述,民警已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11辆。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6月4日,香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抓获违法行为人顾某,并追回一辆被盗电动自行车。2020年6月3日22时许,香城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盘问,该男子神色慌张,行为举止极不自然,民警发现该男子与前期摸排研判的盗窃嫌疑人极为相似,遂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办案民警政策攻心,机智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顾某如实供述了其在5月7日、5月20日在香城镇某村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字报道:宋广宇 赵雪

责任编辑:王迁